2022年6月10日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吸油烟机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。2021年第4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吸油烟机产品21批次,其中,生产领域5批次,流通领域16批次。
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.1-200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 4706.28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》、GB/T 17713-2011《吸油烟机》、GB 29539-2013《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、GB 19606-200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》标准的要求,对吸油烟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发热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潮湿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非正常工作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、机械强度、结构、内部布线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接地措施、螺钉和连接、电气间隙、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、噪声、空气性能(风量和风压)、能效等级(全压效率、待机功率、关机功率和常态气味降低度)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本次抽查发现山东荣圣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和济南海燕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、空气性能(风量/风压)、能效等级(全压效率)、噪声。
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。
附件1:不合格产品汇总表
附件2:合格产品汇总表